解读《杨凌示范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陕政办发〔2023〕25号)要求,深入推进杨凌示范区法治政府向纵深发展,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杨凌示范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务实管用举措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若干措施》旨在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示范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的短板弱项,深入总结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同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要求,从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应诉工作、加强政府与法院检察院工作联动、完善政府治理体系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7个方面,提出了21项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
《若干措施》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目标,坚持突出重点和守正创新思想,对示范区在新发展阶段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法治领域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杨凌、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链接: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