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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证照分离”改革再升级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1-08-25 16:36

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杨凌示范区在全省率先开展了“证照分离”改革全域覆盖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根据国务院、省政府要求,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加大杨凌自贸片区改革力度,全面推动示范区、自贸片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同步实施,2021年8月20日,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制定印发了《杨凌示范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

◇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按照有关要求,示范区梳理出涉及示范区(自贸片区)实施的246项改革事项,形成了《中央和省级层面设定涉及杨凌示范区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在全示范区范围内贯彻执行,编制成《中央和省级层面设定暂不涉及杨凌示范区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由相关部门按照实施监督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清单要动态调整更新,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分类推进依法落实

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行政审批部门不得以拆分、合并或重组等名义、条目变相审批,不得转移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变相保留;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按照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有关部门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行政审批部门要依法一次性向企业告知许可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后续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等;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行政审批部门要通过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取消或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取消或合理放宽数量限制等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方案》要求: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先照后证”、“照后减证”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及时调整更新经营范围规范目录。

◇推进信息归集运用。要加强涉企经营信息集中共享,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电子证照互认互信,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放管结合,完善示范区审管联动机制,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深化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