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开文件 / 正文

政策解读: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关于区校融合发展的意见

来源:大数据局 发布时间:2019-12-27 09:2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深化区校融合发展,进一步形成共生共荣的融合理念、共建共享的融合机制、互利共赢的融合格局,推进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双一流”建设,创建大学城特色鲜明的世界知名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共同担负支撑引领干旱半干旱地区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崇高使命,力争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到2025年把杨凌打造成为“三区三高地”,现就区校融合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动区校协同科技创新

(一)以科创中心为核心建设大学科技园。共同申报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部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重点推动旱区农业国家实验室、家畜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小麦国家工程中心建设培育。鼓励区内重点企业与学校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等科研平台。发挥学校深圳研究院及专家教授和校友资源作用,引导国内外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杨凌设立研究院或研发中心,推动大学科技园成为示范区以创新服务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

(二)搭建科技资源共享平台。依托杨凌农业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共同推动学校大型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探索面向社会提供检测认证服务、承接科研任务的市场化运行机制;整合示范区创新园、创业园、示范园等资源面向学校师生开放,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三)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组织实施科技创新项目,引导专家教授科研活动与示范区产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共同争取杨凌深度参与实施中、省种业自主创新工程。

(四)构建创新人才引育机制。区校共同梳理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政策措施,形成目标一致、引育结合、各有侧重、政策协同的人才工作机制。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示范区人才配套政策,并建立服务台账,跟踪落实政策。发挥好人才专项资金作用,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二、推动科技成果示范推广

(五)引导科技成果集聚推广。发挥好杨凌农业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农高会、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联盟、陕西省农业协同创新与推广联盟、西北农林科技创新联盟等平台作用,集聚科技成果在杨凌产业化示范,向干旱半干旱地区转化推广。

(六)提升基地示范推广水平。探索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新模式,协同建设现代农业飞地园区。推动农业推广服务深度融合,双方建设的各类试验示范站和示范推广基地,加挂双方标牌,协商共建、资源共享、成果共享。提升区内示范推广基地建设水平,集中展示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不断完善“农业推广”职称序列,支持更多的专家教授投身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

(七)打造农业农村干部和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新高地。办好全国农业农村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农民发展学院,创新管理模式,共同争取中、省支持,有效融合资源,加大农业农村干部、农技推广人员、涉农企业人员、基层村干部和职业农民的培训力度。逐步建立各级各类农业农村干部和职业农民培训标准,完善职业农民技术职称认定考核体系,将杨凌打造成为农业农村干部和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新高地,为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八)打造乡村振兴综合样板。共同成立国家西部乡村振兴研究院,集成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体系,探索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的实现路径。开展涉农改革创新试点,将农业科技示范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把杨凌打造成全域乡村振兴示范样板,为全国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

三、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

(九)推动大学科技园实质性运作。突破现有大学科技园物理区间,高标准全域建设大学科技园。支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整合校内资源,组建大学科技园公司,实施市场化运营机制,推进校内成果转移转化。根据大学科技园发展需要,免费提供一定的物理载体,拓展现有孵化空间。建立区校成果转化人员交流机制,双方互派人员入驻大学科技园或成果展示交易中心,联合共建专业化的大学科技园公司运营管理团队。按年度将大学科技园的示范区级纳税留成部分全部予以奖励,用于大学科技园成果转移、产业孵化和人才培养等。

(十)建设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加快成果集聚、筛选评估、转化撮合等方面机制建设。发起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组建科技成果评估专家库,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将中心评估的基准价值作为驻区各单位职务成果转化的重要参考。对学校新产出的应用型成果,及时收集、整理、评估、包装、推介,推动成果转化。

(十一)鼓励科教人员创新创业。共同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进一步鼓励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保障携带成果创业的科教人员职称晋升和经济待遇不受影响,确保成果完成人的职务成果转化收益达到规定比例。支持科教人员与杨凌种业公司等示范区国有企业协同创新,优先转化成果。共同建设大学科技园、科创街区(小镇),为科教人员领办创办企业提供载体。

(十二)强化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学校智库作用,为示范区产业升级、经济社会发展和旱区现代农业持续发展等重大问题提供决策咨询或方案设计。围绕示范区主导产业和农业自贸区发展需求,优化学校专业设置,为示范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支持科教人员到示范区推荐的园区或企业担任科技顾问、科技副总等,帮助解决生产发展中存在的科技难题。

(十三)发挥西农校友资源优势。常态化组织校友联谊会、校友回归行动等活动,广泛推介杨凌,创造机会促成校友企业家回杨凌投资创办企业,引导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向杨凌聚集。

四、推动发展空间深度融合

(十四)强化建设规划沟通衔接。区校充分沟通双方建设发展规划,示范区在修编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农村用地规划时,优先保障学校发展和专家试验研究需求。学校积极支持示范区城市发展和自贸区建设,根据需求配合做好土地调整置换等工作。

(十五)推进开放式校园建设。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共同推进学校图书馆、体育馆、文化活动中心等科教文化设施的建设与有序开放,并将校园安防工程建设纳入城市安防系统管理建设;共同推进中国农业历史博物馆建设,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览园打造成全国一流的特色博物馆。

(十六)共同拓展未来发展空间。强化“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共商共建共享海外示范推广基地,联合承担重大国际研发项目,开展农业关键性技术创新,推动丝绸之路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建设成为国际性农业组织。加速学校传统农业学科改造提升,推动在西安、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设立研究院。

五、推动服务保障提升水平

(十七)打造全国一流基础教育。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建设杨凌国际教育园区。加大基础教育投入,聘请高水平校长和优秀师资队伍,改善西农幼儿园、杨凌高新幼儿园、杨凌高新小学、西农附中办学条件。优先保障科教人员子女享受示范区最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

(十八)打造方便放心医疗环境。引进高水平医疗人才,选派中青年技术骨干外出培训,与省内外著名医院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定期邀请专家坐诊,切实提升示范区医院医疗服务水平。开设医疗绿色通道,配备专人引导服务,方便专家就医。

(十九)打造快捷便利交通环境。合理投放学校各个校区间的公共交通,增加杨凌至机场的大巴班次密度,协调推出杨凌至西安高速路通行费包年政策。建设更加便捷通畅的校园周边交通网络,特别是尽快打通西农路通往杨凌大道的东西向交通干线。

(二十)提升公共设施服务能力。将学校各校区的供暖、供水、供电、供气、排污、环境工程等纳入市政建设,统一规划、建设、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提升保障能力。规划建设高端养老服务设施和专家墓区,解除专家退休生活后顾之忧。将学校职工住宅区统一纳入社区管理和市政建设予以支持。

(二十一)健全人才配套保障政策。提高高层次人才生活待遇和基本保障。完善学校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外籍专家居留证办理、驾照更换、子女入学等方面政策措施。规划建设高品质人才公寓,为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保障;学校自建的人才保障住房,按照政策在土地出让金和相关规费方面给予补贴。

六、强化体制机制保障

(二十二)强化组织保障。争取中、省支持,继续落实区校双方党政领导相互交叉兼任职务制度,落实双方相关部门领导干部交叉兼任职务制度,参与对方工作决策,推动融合发展。支持学校专家教授等专业型人才到示范区相关部门、国有企业担任或兼任领导职务。

(二十三)强化机制保障。坚持区校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双方分别成立区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动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强化专项协调工作小组沟通机制,推动区校融合工作常态化。建立党政会议列席制度,区校双方在召开党政会议时,根据研究内容邀请对方列席,听取对方通报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决策有效衔接。

(二十四)强化督查考核。区校融合发展的年度工作任务由双方共同研究提出,分别纳入双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逐项督办落实。对任务完成的效率和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奖优罚劣,确保区校融合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十五)强化协同宣传。建立重要信息通报机制,双方重大活动、重要客人来访互相通报,对外整体联合宣传。统筹双方宣传平台资源,协同策划宣传主题,集中资源有效发力,共同提升双方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在全区夏植区校一体、融合发展的理念。